第24章(第5页)
第37章
在沈沧的“劝说”下,
妇人跟着回到了队伍,随他们一同前往驿馆。
路上也跟她好好了解了具体的情况,这妇人名为柳娘,
是从魁县一个较远的村子嫁到韩家村的,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没有车马,
轻易不会去比较远的地方,
所以柳娘也只是娘家有重要事情时才会回去,这不,
丈夫韩栋在县城没有好好读书,还搞起寻花问柳那一套了,也没个人给她撑腰,哪怕是出出主意也好。
“戏曲班子的艺人要唱要跳的,把脚给裹起来了还怎么能跳?”宋连云咂摸了一下,
总觉得很变态。
柳娘:“我见过戏曲班子的女艺人,
她们是用脚尖走路的,走起路来弱柳扶风,
很是好看。”言语中还难免有一点羡慕。
沈沧嗤笑:“确定是弱柳扶风,而不是走不动路歪歪倒倒?”
宋连云:“……要不,
你稍微客气一点儿。”
真是歹毒的一张嘴啊。
“大启律法上虽没有明文禁止裹脚缠足的陋习,却也向来是不赞成的,只是不知是谁胆大包天,在民间又发起了此等陋习。”沈沧对这些陋习是深恶痛绝。
柳娘抽泣:“可是像我这样的粗鄙妇人,总是不得丈夫喜欢,谁嫁人不希望得到丈夫的真心?”
宋连云:“你确定你费劲心思去求的是他的真心?”
沈沧淡淡瞥了宋连云一眼:“你说话似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宋连云顺着杆就网上爬:“要不然我们是兄弟呢?”
沈沧给他安排的身份可是弟弟,他的言行举止很符合人设的好不好。
“是啊,
我们是兄弟。”沈沧意味不明地笑笑。
柳娘快被宋连云和沈沧你一言我一语说傻了,脑子都转不过来,整个人都呆滞了。
“你说你丈夫在县城和同窗好友一起读书,那他的同窗好友也跟戏曲班子的女艺人有来往?”宋连云问。
柳娘仔细回想了一下,才点头:“是,我丈夫的那几个同窗我都见过,在县城撞见时,他们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女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