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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第4页)

  这三位幸运儿分别是一名连队被击溃后差点因拖欠部下工资被哗变杀死的连队长戈麦斯,戈麦斯连队的理发师以及戈麦斯连长忠实的随从,同时他的随从也是一名尚未习惯的瘸子。

  大腿被明军骑兵砍了一刀伤口烂得像被片开的西班牙火腿般的瘸子都跑回来了,那些身体健全的溃军还没回来——这肯定是不回来了啊!

  寂寞的烟被从贝尔纳尔口鼻间被吐出,他咽下一口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酒,凝视杯中深红液体,突然抿着嘴从栏杆外倾下,转身从酒柜上取过一瓶看上去破破烂烂的朗姆酒。

  低头、倒满,并不去喝,只是垂头看着,火把映照下银杯中朗姆酒是很深的琥珀色,让人不自觉地发呆。

  直至肩头被披上一副奥斯曼帝国工艺的毛毯。

  正如贝尔纳尔来自西班牙国中显赫的公爵家族一样,他的妻子同样拥有显赫出身,来自奥地利哈布斯堡治下波西米亚王国,不过因家族信奉加尔文教令其西班牙没有话语权。

  妻子没有说话,贝尔纳尔叹了口气,依然看着漆黑街道上巡逻卫兵的点点星火,道:“以前我认为阿尔曼萨是个胆小鬼,真遗憾,我好像错了。”

  “战报你听完了么?”妻子立在贝尔纳尔身后,端走他的酒杯道:“你不喜欢喝这个——虽然它能让人快乐,但指挥官战前需要有清醒的头脑,我听说战报只说到明军出现在战场上,你就推门离开了。”

  贝尔纳尔转头看了一眼妻子,耷拉着眼皮道:“埃雷拉在山东面向白马布阵,明军从战场背后出现,没什么好继续听下去的了。”

  “你该听下去的,他们对明国军队的兵力描述有极大出入,上尉说有七八千人,随从也说七八千,但他的理发师说明军在背后只集结了一千多步兵,没有长矛没有火炮,甚至连瑞典方阵都算不上。”

  贝尔纳尔轻笑一声,道:“那不可能,埃雷拉虽然是个杂种,但他的秘鲁经常以几百人就能对抗几千个印第安人的围攻,并撑到援军感到击溃他们。”

  “他的军团还有二十名骑士与一百多个轻骑兵,如果没有长矛,他们不但无法抵御方阵,更不能防备骑兵,一百名轻骑兵就能杀死几百人。”

  他的妻子点头道:“确实如此,理发师说他们一直占据优势,骑兵一度践踏明军阵线,拖住骑士,直到明军骑兵赶到……后面的事理发师什么都不知道了。”

  贝尔纳尔转过头,手里紧紧攥着那面皇明旗一角,眼中藏着最深的疑惑,问道:“你愿意相信理发师的话,而不信任上尉与他的随从?”

  后世有人说战争是数学问题,但实际上数学并不能解决战争的全部问题。

  战争,是一群人各怀鬼胎,各自攥着所知情报去推演未知,并根据推演出的未知进行下一步决断。

  作为长时间服从命令的军团长,贝尔纳尔还没有完全掌握筛选大局情报的能力,但还在他有能够解惑的妻子。

  妻子说:“战败的军官会把敌人夸大,但不会有任何人愿意缩小将自己击败的敌人规模,除非明军有六千骑兵……否则我更愿相信理发师的话,袭击贝尔纳尔的明军是一支由一千二百步兵、三百骑兵组成的军队。”

  这个数目的骑兵,在一般军队中比例已经很高了。

  贝尔纳尔听着夫人的分析,眼睛亮了起来,这就说得通了。

  “这就是明军并未追随溃军攻来墨西哥城的原因,他们兵力有限!”

第五十七章

银城

  起名为白马山、白马河、白马桥的河岸谷地中,中军营帐内立着一面半人高的镜子。

  镜子对面站着一个人,他有浓浓的大胡子,络腮胡须与脑袋上被明朝北方称作‘北洋头’的半寸短发连在一起,隆起的颧骨两侧小块皮肤颜色稍浅,那是曾戴着铁面甲穿越火海被灼烧留下的伤疤。

  他的脑袋与脖子一样粗,上身着一件未系扣的白色短单衣,上身肌肉让鼓起的胸膛与肌肉外包裹脂肪的将军肚几乎齐平。

  常年提石锁让他的肩膀非常宽阔,与背阔肌相比胸肌倒有些小了。

  透过斜放的镜子,邵廷达第一次清楚地知道自己裁剪合身的单裤为什么总会往下掉。

  他拍了拍自己隆起的肚子,这是武将力量的源泉,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对一旁侍立的福哥儿道:“这镜子不错,怎么做的?”

  “威尼斯最新的工艺,用汞和玻璃做的,价格不菲。”

  福哥儿指望从邵廷达脸上看见赞赏与兴奋,欧罗巴的贵族收到这样一幅镜子时都会非常兴奋,就比方说半个月前得到这面镜子的埃雷拉,但邵廷达似乎没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