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第2页)
前年刘汝国起兵打到他家乡,单靠一家之力就能把富商宅邸抢得干干净净,后来带兵的山东移民成了他大姐夫、传令兵成了他三姐夫。
整个家族跟着姓了孟。
再后来,给贵族当马夫的大哥先做骑兵,往北方打时当了总旗;身强力壮擅用伐木斧的二哥做了刀牌手,在普利用盾牌砸死一个贵族弄了身板甲。
四哥跑得快做了传令兵,不过到现在也没给自己混上战马;六弟在另一个部队当长矛手,他过去是个猎人,后来大哥给他弄了张钢弩,当弩手。
他们整个家族的男丁跟随刘汝国席卷整个艾兰,又登上英格兰人的土地,一直走到这。
孟信咬开木弹药筒,向铳管里装好弹药,从单兵壕里抬头看了一眼河滩上仰面躺着四仰八叉的尸首,那个来打水的英格兰人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要越过河流。
他混着汉语轻声骂骂咧咧,用火绳在铳柄熏出个黑点。
他吹了吹,上面已经有三个黑点,这是第四个。
英格兰人在河对岸立起许多尖头木杆,很高,有些木杆上面戳着人头,有些还空着。
距离有点远,孟信看不清那些头颅的面孔,但他知道上面有一个是他大哥。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摊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论他们想干什么都不重要,很快进入自己的射程才重要——就算是一只来自叛军的兔子,孟信也要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