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就这么轻松的?(二合一,四千月票加更)(第2页)
这东西卸开的时候长这样:
如果接起来,长这样:
但用的时候,就成了这样:
眼熟吧?
这玩意专用来盗峭壁上的悬棺,以及下极深、且垂直的墓坑。
就网络还没普及的年代,给一般的警察都不认识,只当是电工用的。
但旁边这两位便衣肯定认识……
三人对视一眼:这是把他们带到盗墓贼的老巢来了?
大致一扫,林思成:“好地方!”
范强(老太的小叔子)顿了顿:“哪里好?”
林思成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西临滈水,东临潏河,从市里往这来,必须得过那几座桥。
派人往桥边上一守,有什么风吹草动只需要一个电话。
关键的是,往南就是终南山,往山里一钻,派部队都找不到。
但老太太这小叔子,直直的就把自己带了过来?
心里一动,林思成抱了抱拳:“范杵头,失敬!”
男人的脸色变了一下,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老板说的是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再没说话。
不诈不知道,之前看走眼了:这笑起来都像死人脸的,竟然还是个头目?
按以前的传统,一般的盗墓团伙中,组织和提供资金的大老板叫“支锅”,负责找墓和鉴器的二老板叫“掌眼”。
领人挖墓的叫“腿子”,最底层,挖洞开棺的叫“下苦”。专门打问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风,运货销赃的叫跑街。
再复杂点,就会有专处理尾货的“杵头”,以及经营黑白两道关系,兼掌刑法的“放卡”。
就属最后这个最毒:盗墓的没有活刑的说法,只有活种,又叫成地仙。
说直白点:把犯错的成员活活的埋到墓里……
老太的老汉,就范强的大哥,就是跑街。
范强则是专处理尾货的杵头,属于座次排最末的头目。估计能耐也就一般,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单干。
不然不会守在家里,等着客人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