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宾馆404室内有两人死亡(第2页)
当时,殡仪馆一方要求交1040元的出车费用,还要缴纳5500元的停尸费,但家属身上钱不够。
赵玲道:“就是这1040元,其中的1000元,也是孩子兜里拿的。”
“死者是不是在上班期间死亡?是否在工作场所身亡?“
在胥慧采访期间,浴馆并未给出正面答复。
赵玲道:“孩子死在了接待大厅,正在工作。“
在浴馆,有个女的说:“当时孩子背对着沙发,而凶手进来后就动了手,杀完人就跑了出去。”
赵玲质疑道:“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责任?而单位不出面的做法,让家属感到寒心。”
徐正权道:“女儿徐蓉在这家单位工作已经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否有保险、有用工合同我并不清楚。”
胥慧找专案负责人岳剑了解情况,岳剑介绍了凶杀案简要情况。
“如果你有疑问,你可以咨询宁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敬文。”
胥慧点头,微笑道:“谢谢岳队长支持与指点!”
岳剑笑道:“希望你能实事求是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警方需要与你们长期合作!”
“嗯,我愿意,以后常来刑警重案二中队索稿哦。”
“非常欢迎!”
吴敬文接待胥慧和徐正权、赵玲后表示:“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按劳务关系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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