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算了,这本杂志送给你俩!(第3页)
刚才两人之间的事,常顺看得一清二楚,由于事情发生的很突然,他也没来得及阻止。
跟他一样看见情况的还有几名顾客。
“是谁把书撕破的?”
刘国明问小眼睛男人道。
“就是他!”
对方用手指着那名戴眼镜的男人。
说罢,还把书放到了货架上。
这时,常顺看清楚了这本旧书,是杂志《兵器》。
“他撕破了书还想走!”
小眼睛男人继续说道。
“啥叫我撕破了书想走,明明是你抢了我选的书,我俩争夺过程中弄坏的!
你那么想要,我是让给你。”
戴眼镜的男人反驳道。
“我在你手里抢书了?你怎么证明书放到货架上就是你选的?有谁能够作证?
我之前说了地摊上买卖东西的规矩,除非你付了钱,把书放到那里才能证明是你的。
只要没付钱,你离了手,别人拿着就是别人的。
你现在把书弄坏了,那你就要赔偿,你转身离开啥意思?
再说书被弄坏了,你要我怎么买?”
小眼睛男人又说道,一下子说了很多。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周围看着的人想想都觉得符合实际情况。
古玩地摊或者其它地摊买东西,也是这样,你总不能看了一个东西,把它放下不让别人买。
想买你就拿在手里。
当然,也有那种真实想买,把选出来的东西放在一旁的情况。
“书是我们两个人弄坏的,责任并不在我一人身上,要赔钱也是我们两人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