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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3页)

  太容易迷路了,在这里失踪的人和死亡的人每年都有不少,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的,大多数都是死了。

  要么就是迷路了生活不下去,要么就是被咬死毒死。

  警员们来这里之前都做过万全的准备,山下还随时有人照应,这才不怕迷路。

  当然警犬就没有这个顾忌,他们可以依靠气味回到原地。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上岸后,两只狼犬再也没有留下过自己的气味。

  一方面是有自信可以靠记忆力回到山下,一方面是担心暴露行踪,当然不是害怕人类找到自己,他们是害怕原始森林里的其他猛兽。

  奥狄斯自己就是靠别的动物留下的气味去寻找食物,他现在可不是食物链顶端,他也害怕别的猛兽靠气味找到自己和亚历山大。

  他们嗅到了豹子的味道,还有另外一种有威胁力的猫科动物,奥狄斯不知道是什么,而乔七夕知道:可能是老虎。

  一种可以和狮子抗衡的大猫。

  小心点。

  奥狄斯谨慎地说,他当初不选择回到野外生存,有一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太弱。

  一旦遇上更强大的对手,他没有100%的把握能够保护好亚历山大的安全。

  猎物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当一只獐子的身影在林间掠过,奥狄斯立刻追了上去。

  是羚羊吗?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猎物,必须问清楚才知道该怎样狩猎。

  是獐子,弹跳力很惊人,不过很容易累,你注意保存体力。

  乔七夕也不解释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吃饭要紧。

  似乎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情,这只獐子为什么无缘无故跑得这么快?

  难道后面有追兵?

  夜幕降临,猎杀时刻,这座森林里面吃肉的动物可不止他和奥狄斯。

  不过怎么说呢,各凭本事,乔七夕真的不介意和神农架的野兽打一架。

  就是这么狂。

  追兵是有的,追到一定程度,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单打独斗的追兵选择了放弃自己看上的猎物。

  其实狼在丛林里的地位并不高,只不过他们通常群体出没,一般的猛兽也很少去招惹。

  变身为狼犬之后第一次咬死猎物,奥狄斯浑身都舒畅愉快,鲜血的味道和温度是他熟悉的,也许这也是他甩开人类的一方面原因。

  短暂释放了天性,奥狄斯趴在猎物旁边,眯着眼喘气。

  这一帧画面非常狗子…

  獐子血的味道很浓郁,它有个别名叫香獐,林麝,据说身体的某部分可以做成香料。

  吃起来的味道也不错,很久没有享受过狂野盛宴的两只狼犬,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两眼冒着绿光,大吃特吃。

  亚历山大心想:如果训导员看到我们这副德性,会不会连夜把我们开除警籍?

  嗯,所以还是不要被任何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