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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第2页)

  一只竹鼠再肥硕也有限,亚历山大吃了肉,意犹未尽地舔了舔爪子上的血水。

  竹鼠好好吃,就是肉少了点,他和奥狄斯都没有吃过瘾。

  由于还不急着睡觉,他们又捉了一只,不过第二只吃到一半,就听到了一些与众不同的动静,怕不是血腥味把食肉动物吸引来了。

  亚历山大唏嘘,他俩真是狂惯了,竟然没有考虑到半夜吃宵夜的危险。

  奥狄斯很淡定,他叼着剩下的半只竹鼠,带亚历山大先去躲躲。

  一只消瘦的豺过来吃掉了他们丢下的残骸和皮毛,作为单独行动且战斗力不是很强的动物,豺似乎发现了熊猫的踪迹,却不敢和对方发生冲突。

  它吃完就跑了,要知道它也是很多食肉动物眼中的猎物。

  亚历山大趴在落叶和竹枝制成的简陋窝里,恋恋不舍地舔着最后一块肉,奥狄斯宠溺地陪着小熊,并不跟对方抢吃的。

  第二天一早,奥狄斯爬起来干正事,他不放心把亚历山大独自留在窝里,于是也把对方带上。

  乔七夕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眼,对着男盆友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这引起了对方的关注。

  由于经常被科普牙齿的重要性,奥狄斯变得也很关注牙齿问题,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小可爱的牙,发现有一些还没长好,仍然还是乳牙。

  奥狄斯在旁边挖了一根笋扔给小可爱,然后带着对方去巡逻,先把他们的地盘圈出来。

  早起的郁闷立刻被竹笋治愈了,亚历山大一边走一边专注着那根竹笋,后来才发现奥狄斯在标记地盘,也就是在一些石头上,用尾巴上的腺体留下气味,他感慨万千,也许这就是自己和奥狄斯的区别。

  他根本没想到标记地盘这件事,而奥狄斯不愧是野兽本兽,忘记什么都不会忘记圈地盘。

  熊猫留下的气味有很多作用,可以对外宣示主权,以及用来规划路线,防止自己走丢,到了特定的时期还能吸引对象。

  奥狄斯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圈,他只圈有竹笋的地方,专门对付其他的熊猫,其余的地方则留下的气味越少越好。

  显然这是一只非常聪明的另类熊猫。

  为了自己和亚历山大的安全着想,奥狄斯尽量把自己的地盘往山下靠拢,一般这种地方会比较少野兽出没,因为他们怕人。

  人类也许会狩猎豺狼虎豹,但从来没有听说过熊猫被偷猎的恶劣事件,是熊猫不够珍贵吗?

  不是,恰恰就是因为熊猫太珍贵了,而且只生活在特定的范围,大熊猫省。

  大熊猫省的人民爱熊猫爱之入骨,他们怎么可能会偷猎熊猫?

  再说了,就算偷了又往哪里卖?根本就没有交易的市场!

  还有熊猫吃的多,偷回去养一天还行,两天三天也还顶得住,但超过一个星期就绝对会破产。

  熊猫一天吃七顿,每天摄入五六十斤的食物不在话下,而且他们只吃大熊猫省的竹子,寻常人根本养不起。

  综上所述,熊猫生活在人类的视野里,一点危险都没有。

  退一万步讲,大熊猫的攻击力并不弱,要是真有人想使坏,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武力值。

  就在奥狄斯带着自己的小可爱忙着圈地盘的时候,一则关于他们的新闻,占据了大熊猫省的各个媒体板块,标题:聪明大熊猫,下山寻人解救受困儿子。

  并且附上图片若干,那可爱的模样,萌煞了一众看新闻的人们,其后看到这只大熊猫的儿子,那就更可爱了。

  没有任何缺点,唯一的不够完美就是身上的毛发稍微有点脏,不过人们也很理解!

  最近是春季,经常有雨,山上又那么泥泞,人自己去山上跑一趟都未必能干净回来,更何况熊猫娃儿,他怎么能保持自己洁白嘛!

  熊猫娃儿坐箩筐筐被消防员叔叔救下来的照片在网上疯传,害得各国人民再一次羡慕大熊猫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