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夫郎家的咸鱼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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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5页)

  叫得特别像!

  跟里面那只像老乡见老乡,你汪我也汪。

  小狗真的出来了。

  是一只黑黄毛色交杂的狗,比巴掌大点,身体细长。

  躲里面还怕人,到人掌心,又不知是怕是讨好,舌头一卷一卷的在舔着谢星珩的手。

  谢星珩顺手摸了一把狗背的毛,把它递给江知与。

  江知与低头,眼前一花,来喜把狗接过,在中间当个中转站,把狗塞给江知与。

  这回谢星珩都有几分不好意思。

  区区送狗,都成了逾越。

  狗狗又舔上了江知与的手。

  谢星珩发现他浅浅笑了下,一闪而过,抬眸就变得端方守矩。

  “张叔家就在巷子尾,你们等会儿,我叫他出来。”

  谢星珩这次规矩得要命,俏皮话都没了。

  短时间里作揖躬身的次数,比他前半生加起来都多。

  “多谢。”

第4章

不要他了

  美人生香,被风吹散。

  谢星珩心间的涟漪,随着江知与走远,缓缓归于平静。

  作为丰州三巨头之首,江家明面上的事非常好打听。

  江老爷是江家老大,成亲最晚,只有一个独哥儿江知与。

  江知与是丰州出了名的美人,自十五岁能说亲起,家里的门槛儿都让媒婆踏破了。

  丰州儿郎千求万求,江家舍不得嫁。

  就是知县家的公子,也托了官媒说亲,没成。

  时日久了,丰州百姓都见怪不怪了,知道江家三老爷另有安排,都等着看他最后能嫁到什么人家。

  对谢星珩来说,江知与是他现在求不起的人。

  文艺点,那是天上的月亮。

  他捞不着。

  来喜瞅着他脸色,斟酌着用词,想完成家主的嘱托,又怕露馅儿。

  “那是我家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