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4页)
就算发了誓言,他还是不断不断地想起她,想起那个没有缘分的孩子。他开始学着用各种手段来麻痹自己。那样的话,便不会想一次痛一次。
渐渐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了不再想起。
方才醒过来的第一时间,他看到她的那个瞬间,他以为自己做梦了。
于是,他颓然闭眼。再度传来的踩踏声,令他清醒地意识到,屋内绝对有个人。
真的是她!那个魂牵梦绕,恨之入骨又想念入骨的蒋正璇!
那一刻,欢喜像是海啸,排山倒海地朝他冲来。可才欢喜了一秒,他便意识到了自己现在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根本无法见人,更不要说见她了。不,他不要让她看到自己这样子。无论谁看见都可以,就是她不行。
现在他终于如愿地把她赶跑了。
一片静匿之中,聂重之忽然“哈哈哈”大笑了起来,某些物体沿着眼角悄悄滑落。
聂重之拿起了脚边的酒罐,“咕咚咕咚”地往嘴巴里倾倒。醉了就好了,醉了以后,心脏这个位置就不会一抽一抽地疼痛了。
醉了就好!
醉了,就会忘记所有的一切了。
醉了就好!
第三十七章
聂重之这个王八蛋!
她实在不应该可怜他。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好了伤疤忘了疼!
他喝死了也与她无关!从此以后,她再也不会去管他死活了。
再也不管了!
可再遇后她为什么要管他呢?不是一时心软,是因为……是因为那个孩子,是因为她心中长期存在却一直不愿直视面对的内疚。
那个孩子,曾经在她腹中待了将近三个月的孩子。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他,所以从来都没有刻意地呵护过他。
当年进洗手间的时候,她明明瞧见瓷砖上的那一滩水渍,她明知道有危险的,可还是很无所谓地踩了上去……明明那个时候医生已经告诫她了,说她的胎儿症状不稳定……若是其他准妈妈,谁会这样做!
是她。是她亲手杀了那个孩子的。
后来,离开那些人那些事,到纽约后,她总会不经意地想起那个孩子,想起很多的瞬间。想起他拥抱着她,喃喃地对她说:“璇璇,求你别不要他。他是我唯一的骨肉,也是我唯一的亲人。你把他生下来,我会好好对你和孩子的,一辈子对你们好的。”
聂重之名义上虽然父母双全,还有一个异母弟弟,偶尔一家四口出席晚宴喜宴,很多不知内情的人看到他们,总会觉得聂家父慈子孝,俨然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模范家庭。聂重之年纪轻轻的就闯出了一片天,单是不靠家族,自己创业并在美国上市这一点就让人咂舌。
世家第二代,一般都依靠着家族的信托基金和根深叶茂的关系混饭吃,有点能耐的可以在世家圈子里混得如鱼得水﹔能力极强的如蒋正楠、楚随风,路易周等人,则是如鹏展翅,风生水起,那自然更是不可言语﹔但聂重之这样白手起家,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地的子嗣,则最是世家们想求而不可得的。
聂重之除了年轻有为,相貌出众之外,偏偏还为人低调,处世周全,无论见了谁,都是谦恭有礼,进退有度。世家长辈们每每提及聂耕礼这个文质彬彬的长子,总免不了夸上一句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