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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诡案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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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陆启的好意(第1页)

凶手用了一套比较复杂的作案手法,将死者带到熊耳山,围猎,再割头埋尸,还要处理死者的外袍和首饰。

这不是一个世家公子会做的事。

那些人一出生就处于高位,很多人都不把奴才当人看。

他们想杀奴才泄愤,太简单了。

在大宋的律法中,主子杀奴是不用偿命的,三年的刑期还可以赎刑,即交赎金就可免去刑罚。

也正因如此,高门大户内,打杀奴才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若凶手出身权贵,像周放和黄玲这种奴才,杀了直接埋后院做花肥,或者扔枯井,只要门庭不倒,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发现。

没必要在外头冒风险。

如果是为了寻求刺激,那把人带到自家庄子自家果山,不是更保险。

而且凶手杀了人,还做了很多细节上的处理,就是不想死者的身份被发现,不想让官府查到他头上。

他很聪明也很谨慎。

因为他知道一旦查到他头上,他跑不了。

可若是富家子弟,根本不会害怕。

白骨上的漆迹说明,凶手手里的弓箭已老化,说明用了很长时间。

他懂得涂蜂蜡防潮,一定是在军中待过。

穿着神卫军的军服行凶,一是掩人耳目,二来或许是为了出城方便。

若是有路人看到他,也只会以为他在狩猎,并不会觉得有异常。

凶手冷静、暴戾、谨慎,膝下可能有子,三名女死者都没有受到侵犯,说明他家庭和谐,有正常排解的渠道。

林知夏边想边写,蘸墨的笔尖忽顿,在“暴戾行为”旁添注——或效仿军中惩戒手段?

也许他曾在军中遭受过迫害,从而导致心理变异

面前突然一暗,一阵龙涎香袭来。

她抬头,果然是陆启。

陆启把几坨黑呼呼的东西丢到林知夏的桌案上。

“熊耳山已经搜完了,没找到那七人的头,这个,是在一条溪涧边发现的,应当是焚衣余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