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1页)
“不过说实话,我其实更喜欢给别人做吃的,还有点想出去摆摊,时想说我做的东西比外面摊上吃的味道还好,我很擅长做垃圾食品的。”
时黎一股脑把自己的赚钱想法都告诉了沈献仪,沈献仪却突然问起了她完全不相关的事情:“时想是谁。”
“他是我哥,小时候被我妈领养的,现在在清华读书,很厉害对吧?我们那片唯一的一个名牌大学生就是他。”
时黎说完哥哥后,习惯性地看向了沈献仪,可他却神情平平,没跟她有任何情绪共鸣。
见他不说话,时黎又收回视线,踢了踢路上的一颗小石子。
“你是不是觉得这很普通,没什么好说的。”
“没有。”他只是摇头,表示自己没有那么想。
时黎继续说道:“我知道你那个阶层,随手买点小玩意就够我家吃一年了,念的学校当然也不会差,但不同的人其实都有不同的活法。”
·洗头
沈献仪看了她很久,终于说道:“时黎,我喜欢枪。”
“什么意思?”
“其实说军火会更合适,和战争有关的一切我都感兴趣。”
时黎忍不住问道:“沈献仪,你家那种情况,你小时候应该摸过真的吧?”
“我保险柜里就放了一把,格洛克。”
听到这话之后,她稍微愣了一下。
“中国不是不让拿枪吗?”
沈献仪的目光又落回了路上:“规则只是为了限制那些需要遵守规则的人。”
“你不用遵守规则吗?”
“我没有违背过规则。”
这番对话下来,时黎也算是对沈献仪有了一个新的认知了,她按过他的脸强行跟他对视上:“看不出来啊沈献仪,你还挺拽的。”
“你是这么想我的吗?”他只是平静地看着她,眼底很干净,还跟初三那会儿一样,温和无害到实在很难让女性对他提起什么防备与戒心。
两人之间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更脏,那外人连想都不会想,绝对会去选时黎。
时黎半开玩笑地点点头:“嗯,没交过你这么带劲的男朋友,能让我摸一摸你的枪吗?”
“我明天带给你。”
她本来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就同意了,一时也说不上什么话了,不知道沈献仪是真单纯还是真的对这些事情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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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黎带他回到自己家里的时候,外面阳光还很好,有个客人正在店里排队等着剪头发。
看到时黎带着沈献仪来了家里,时茵边动剪刀剪碎发,边开口问道:“这不是上次那个男同学吗?”
“嗯,我男朋友。”她让沈献仪在旁边.
等一下,直接脱了校服外套,把袖口卷到了手肘的位置上,跟旁边那个中年女人说道,“走吧,先去洗头。”
他在旁边看着她工作,和在咖啡馆的状态一样,什么事都能做而且做得很认真。